学习紫微斗数或者任何一门术数,都离不开取象,这里的“象”是指所有的事物,也就是万事万物。中国的学术很有趣,它采用类分法安排“象”在术数的各个层面。比如论“阴阳”时,将所有的“象”归成二分法;论“五行”时,将所有的“象”归成五分法;论“八卦”时,将所有的“象”归成八分法。这种种的“象”,无论如何都维持着一个法则:“各个层次的类分法可混合取象,但不可相加。”也就是说,不能以五行有五类加上八卦之八类合共十三类,而说成万象归成十三类分法,否则就不会重复。但却可以如:五行之类象配合八卦之类象相混命以其更精细的事物,这是目前最普遍使用的“取象”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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